來源:檢察日報-數字檢察 時間:2023-04-26 10:06:41
為實現智能化線索篩查,天津市檢察院刑事執行大數據法律監督平臺(下稱“平臺”)于2020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實現了減刑假釋案件跨部門網上協同辦理,切實解決了紙質卷宗和法律文書送達需要消耗較高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的問題。2021年,該院將全市檢察機關排查的18萬余件“減、假、暫”案件導入平臺系統,將30年以來的相關數據予以保留并呈現,為數字賦能檢察監督奠定堅實基礎。同時,通過深入分析數據,研發孵化出減刑假釋智能高效審查監督模型、罪犯計分考核監督模型、罪犯消費監督模型等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
2022年,該平臺在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競賽中獲得二等獎。
【模型構建及數據分析】
【資料圖】
數據匯集:數據源來自天津市監獄管理局,主要包含罪犯檔案信息、提請減刑信息、電子卷宗、計分考核信息、消費信息、賬戶信息、獎懲信息、判決信息等。采集的信息種類多、數據量大,平臺支持系統對接、數據導入、數據錄入等多種采集方式。
數據清洗:平臺搭建通用數據模板導入工具,對數據進行轉換處理,解決了各類業務數據模板多樣性、數據格式多樣性、數據內容多樣性的問題。建立數據倉,提供結構化數據環境,面向不同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整理,集成數據應用,幫助檢察官從大量資料中快速有效地分析出有價值的信息,為刑罰執行法律監督分析奠定數據基礎。
數據模型:平臺將刑法、相關司法解釋等關于減刑假釋的法律規定,以及一線辦案檢察官的辦案邏輯、辦案經驗融入模型中,與系統從數據倉自動抓取的罪犯基本信息、判決裁定信息、罪犯改造表現信息等案件數據進行比對碰撞,建立減刑假釋智能高效審查監督模型。系統通過模型運算自動輸出量刑建議結果,審查結果由人工進行確認,利用智能與人工結合,進一步落實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相關要求,確保辦案質效。
與此同時,該院依靠不斷積累的監獄管理數據,衍生研發了包含罪犯計分考核、罪犯消費等其他法律監督模型。其中,罪犯計分考核監督模型是從考核指標和罪犯服刑表現角度進行建模分析;罪犯消費監督模型是對單一非生活必需品大量消費或消費過高的情況入手進行建模分析,結合財產刑履行情況、減刑情況,找出可能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
平臺利用知識圖譜技術對線索數據橫向穿透,以問題為導向,繪制法律監督線索和數據之間的相互聯系,通過圖形化方式集中展示,提升了辦案人員收集線索的效率。以罪犯消費監督模型為例,當發現某個罪犯出現消費異?,F象時,可通過圖譜關系關聯出其是否有違規違紀信息、財產刑是否未履行,若罪犯存在高額消費且未履行財產刑時,可進一步查看其是否有違規減刑的情況,且通過線索關系可進一步排查該罪犯同監區同監舍的其他罪犯消費情況。
【模型應用實效】
平臺借助大數據技術,快捷、高效地收集數據,在網上協同辦案傳輸電子卷宗、文書基礎上,通過模型運算,幾秒鐘便可輸出線索結果。檢察官據此針對可疑重點案件,有效進行分析研判、開展監督治理。
平臺還打通了檢察機關與監獄司法部門的數據壁壘,實現網上流轉辦案,擴充了更加全面詳細的數據資源,有效實現數據共享。通過數據采集工具,將歷史案件電子化,將不同機關單位系統之間的數據進行轉換,完成統一數據標準庫建設,在確保數據安全基礎上解決了數據治理的基礎性難題。與此同時,實現與檢察業務應用系統對接,解決不同辦案平臺需要重復錄入數據的難題。
2022年,最高檢第五巡回檢察組在開展巡回檢察工作時,依托該平臺,采集25種200余萬條相關數據,并在此基礎上探索構建了22個與巡回檢察工作相關的刑事執行法律監督數據模型。模型的深度應用和拓展開發對監獄檢察監督和巡回檢察工作發揮巨大功效,在深度分析數據、精準發現線索的同時,還助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法治化。
(作者單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版面見習編輯:高航] [責任編輯:劉蕊]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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