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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榮發“140億臺幣”遺產全給張國煒,二審仍判遺囑有效

    來源:星島環球網     時間:2023-04-25 12:03:21


    【資料圖】

    臺灣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生前立下密封遺囑,指定由4子張國煒接任總裁,據傳他可單獨繼承140億元(臺幣,下同)財產,3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之訴,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遺囑有效,張國政提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可上訴,但如果未來全案確定,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

    ▲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生前立下密封遺囑,指定由4子張國煒接任總裁、單獨繼承140億元財產。張國煒,中時資料照片

    張國政主張,遺囑不是張榮發親自簽名,張榮發也未親自指定2人以上見證人,且未向公證人陳述是自己的遺囑,且未陳述繕寫人的姓名與住所,不符民法規定要件,請求判決遺囑無效。

    北院審理發現,張榮發生前雖反復住院,但相關身體評估紀錄僅記載“意識狀態警醒”、“認知功能異常時間障礙記憶障礙”、“精神情緒狀態異常倦怠”等,未判別不能表達自己意思,無法證明張榮發當時喪失遺囑能力。

    北院指出,當天張榮發在遺囑上簽完名后,由公證人將遺囑一字一字念出來,張聽完點點頭,叫大家一定要保密,拜托大家按照遺囑上執行,張榮發并在每張遺囑上都簽名,才將遺囑密封,最后再由3位見證人簽名,張榮發當下意識非常清楚。

    北院認為,調查局鑒定遺囑上簽名,與張榮發2011至2015年間各項文書的簽名筆跡大致相符,且在場4位證人及公證人證詞大致相符,法官認定張榮發當下具有作成遺囑能力,且符合密封遺囑法定要件,駁回張國政之訴,張國政不服提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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